(一)報考博士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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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8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或具報考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
(二)報考碩士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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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8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
(三)報考學士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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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於109年4月7日停招。 |
碩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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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資料:以下資料各準備 1 份並依序裝訂。 (1)報名表:由報名系統列印。 (2)學歷證明文件:須繳交在校歷年成績單影本(可不包含最後1學期)。 (3)財力證明:指由銀行所開立申請人本人、申請人父母、配偶或法定監護人之人民幣 10 萬元以上之存款證明,開立有效時間依當年度簡章為主。 2. 招生學校系所規定資料:申請人每報名 1 個招生學校系所志願,均須準備以下資料各 1 份並分別裝封。 (1)招生學校系所申請表:由報名系統列印。 (2)在校歷年成績單影本。 (3)招生學校系所規定應繳交之資料(請至陸聯會網站「招生學校招生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