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專題交流項目時間(6~8週,約7月1日~8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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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辦理交流活動說明會 | 擇日辦理 |
申請日程 |
第一波申請 : 10月-12月 |
系所送至本處截止日程 |
第一波申請:12月 |
公告錄取學校 | 第一波申請 : 12月底左右 第二波申請 : 3月中下旬 |
辦理錄取說明會 | 4月中下旬(暑期專題交流執行年度) |
協調各校安排導師/專題項目確認 | 4月30日前(暑期專題交流執行年度) |
辦理派出各校之學生保險 | 6月30日前(暑期專題交流執行年度) |
收集交流心得與專題報告截止日 | 8月31日(暑期專題交流執行年度) |
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表
* 個人撰述及專題計畫(不超過3頁A4紙)
* 成績單 (前兩學期即可,需含學期名次;詳見實施辦法)
* 教授推薦信 (1封)
注意成績GPA 3.2以下但3.0以上者,須加附社團或活動主辦推薦函一封
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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